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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对“松鼠童话”商标转让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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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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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09: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维哥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其中第210****1293号“松鼠童话”商标于2021年10月13日被申请人提出转让申请,不过这一转让申请近日有了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核准。该外部链接已失效,文章作者登录实名后才能恢复访问该外部链接已失效,文章作者登录实名后才能恢复访问本平台是专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的新质生产力,为企业高校等机构提供商标专利交易转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科技项目申报咨询等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助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中国商标网显示,“松鼠童话”商标申请于2016年8月18日,成功注册于2017年10月14日,使用类别是第30类商品上,申请人是上海维哥商贸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是常熟市大金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上还显示,上海维哥商贸有限公司1998年至2022年共申请注册860件商标,数量之多,类别之全,令人咂舌!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认为,转让人上海维哥商贸有限公司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且累计转让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转让人不能提供使用证据,也未对使用意图予以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予核准第210****1293号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刘永

  执行编辑:邱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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