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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2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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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了你们的聊天记录。
我想给您一些解答和说明:
1、首先,澄清一下,我们论坛从来没有出售木马的业务。我们虽然有免杀组,但是仅仅是技术交流。而且闪乐并不是我们小组成员。我们免杀组的管理规定请您看一下。其中有:
- 三、免杀组管理规定(我们是团队,我们只接收有团队意识的才子加入):
- 1、支持牛站长论坛,服从组长工作安排,有团队意识,以团队大局为重,不做损害牛站长的任何事;
- 2、按时完成组长下达的任务,超过3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将取消小组成员资格和相关权限;
- 3、心中牢记国家法律法规,绝不触犯,仅以技术交流和学习为目标;
- 4、有相应的时间参与免杀组活动和工作,积极配合和完成工作任务;
- 5、当月无工作分配时每月最少出一个免杀,一个免杀教程,发帖采用固定格式,即:【NB5免杀组】***标题文字,并发布在【NB5免杀专区】内;
- 6、禁止在本论坛以个人名义发布出售免杀的帖子,禁止以本论坛名义进行免杀交易;
- 7、个人签名加上【NB5免杀组成立!招募成员】的文字和本帖网址链接;
- 8、如果超过3天无法上网,请在群内或者小组板块内向组长说明和请假。无辜超过1月不在岗将解除小组成员资格和权利。小组召集开会等重要的事情商讨,请务必到场,有事不能参加提前给组长请假;
- 详细文章参考:[url=http://www.nb5.cn/thread-346955-1-1.html
复制代码
上面引用的一段管理规定说明:即使是我们免杀小组成员,免杀组管理规定中明确说明了不准进行免杀交易。
2、闪乐 以前确实是论坛的管理员,但是他的最后登录日期是:2009年4月12日,也就是说,他已经有一年没有登录本论坛了,已经严重失职了。至今保留其管理员职位是因为其曾经作为论坛主要的参与者。今日我们将撤销其管理员职务。目前我们也无法联系到他。
‘闪乐’最后登录日期为2009年4月12日,看下图:
3、因本论坛严禁进行免杀类交易,对于你们之间的交易内容,本论坛无法予以保护,请您理解。
4、由于我们论坛管理上的失误,给您带来的损失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认真管理在职管理员和版主,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5、其次,我个人对您有些建议:不要轻易相信别人,更不要轻易付款,即使需要付款也要有一些保障措施。同时也请其他会员引以为戒,不要轻易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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