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器类型”选项中,可以选择创建CSS样式的方法包括以下三种:
类:我们可以在文档窗口的任何区域或文本中应用类样式,如果将类样式应用于一整段文字,那么会在相应的标签中出现CLASS属性,该属性值即为类样式的名称。
标签(重新定义特定标签的外观):重新定义HTML标记的的默认格式。我们可以针对某一个标签来定义层叠样式表,也就是说定义的层叠样式表将只应用于选择的标签。例如,我们为<body>和</body>标签定义了层叠样式表,那么所有包含在<body>和</body>标签的内容将遵循定义的层叠样式表。
高级(ID、伪类选择器等):为特定的组合标签定义层叠样式表,使用ID作为属性,以保证文档具有唯一可用的值。高级样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样式,常用的有4种:
a:link 设定正常状态下链接文字的样式。
a:active 设定鼠标单击时链接的外观。
a:visited 设定访问过的链接的外观。
a:hover 设定鼠标放置在链接文字之上时,文字的外观。
3、为新建CSS样式输入或选择名称、标记或选择器,其中:
对于自定义样式,其名称必须以点(.)开始,如果没有输入该点,则DW回自动添加上。自定义样式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但.之后必须是字母。
对于重新定义HTML标记,可以在“标签”下拉列表中输入或选择重新定义的标记。
对于CSS选择器样式,可以在“选择器”下拉列表中输入或选择需要的选择器。
4、在“定义在”区域选择定义的样式位置,可以是“新建样式表文件”或“仅对该文档”。单击“确定”按钮,如果选择了“新建样式表文件”选项,回弹出“保存样式表文件为”对话框,给样式表命名,保存后,回弹出“CSS规则定义”对话框。如果选择了“仅对该文档”,则单击“确定”后,直接弹出“CSS规则定义”,在其中设置CSS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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