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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胡梦蝶带你解读:什么是涉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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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毛

初生牛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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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外继承是指继承中含有涉外的因素。例如主体涉外,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又例如被继承的遗产在国外,这样的一些情况都有可能构成涉外继承。该外部链接已失效,文章作者登录实名后才能恢复访问该外部链接已失效,文章作者登录实名后才能恢复访问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


  有的人会问,外国人有权继承中国的遗产吗?我们就遇到过一个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中国的父母将孩子抚养长大,孩子在国外念书,在国外工作,加入了国外的国籍,并且注销了中国国籍。那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成为外国人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在中国遗留的遗产呢?

  在法律上是否有权继承遗产主要是看是否享有继承权,那么哪些人享有继承权呢?

  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知,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那么加入外国国籍是否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明文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可以看到加入外国国籍并不会直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所以,子女即便成为了外国人,也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那么,如果涉外继承发生纠纷,是否可以在国内通过诉讼来解决呢?如果诉讼的话,是适用中国法律,还是适用外国法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由此可知,涉外继承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动产来讲,通常适用被继承人去世时的经常居住地法律。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来讲,通常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胡梦蝶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办案一部主任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家委员会成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青联会委员

  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主场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数字新生活》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嘉宾律师

  《中国妇女》杂志特邀律师

  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公益律师

  点睛律师网络学院高级讲师

  法学硕士、法学学士、商务英语学士

  胡梦蝶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青联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巾帼维权?送法到家”女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同时还是源众性别发展中心(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点睛网律师学院高级讲师,华律网、无讼合作讲师;多次作为专家律师录制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数字新生活》、北京广播电台《警法在线》、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北京时间》、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等节目,也是《中国妇女》、《法制参考》、《法律与生活》、《中国残联》等报刊杂志的特邀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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