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站长论坛已经通过电子公告专项备案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19号令)、《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33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服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信部电166号)等有关要求,论坛必须办理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或专项备案。
本论坛于2008年9月10日通过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可开办电子公告专项服务。批文号:信管局238号 恭喜一下,占个沙发支持牛牛 支持支持 沙发 是我的 :lol 新来的也恭喜一下!! 支持下! 俺牛也 也支持一下 好啊好啊!牛就是牛! 恭喜… 不错啊 希望我的也可以